发布时间:2018-12-06 10:30:21 信息来源: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为确保顺利开展2018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工作,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4〕173号)等有关规定,集团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下属企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程序
公开征集、单位自荐、资格审查、确认选聘。
二、工作任务
1.任务一:辽宁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年度财务审计;
2.任务二:辽宁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年度财务审计;
3.任务三:辽宁粮油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年度财务审计。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于2018年12月15日前派遣工作人员进驻到指定单位开展预审工作,并于2019年2月16日前出具全部审计报告。
在对企业审计过程中,需针对集团2017年财务内审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跟踪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报告,同时需出具2018年度企业管理建议书。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可同时承担多个任务。
三、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并且没有下列情形:(1)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和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等行政处罚;(2)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3)近3年内在承担企业有关审计业务中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被国资委警告;(4)国资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
2.在辽宁省内注册或者在辽宁省内设立有分支机构的省外注册事务所,成立并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连续承担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少于2年;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拥有10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不少于20人的专职从业人员,2017年营业收入排名在全部辽宁省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中前50位以内;
4.熟悉粮油仓储、粮油贸易等相关业务,有同行业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实践案例者,报价上下相差2万元以内时优先考虑。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内容包括:各工作任务包涵企业清单及基本信息、申请表、承诺书、报价单。
有意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需持下列材料到集团领取招标文件:1.单位简介;2.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5.近年有关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6.事务所已具备履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相关服务能力等证明材料复印件;7.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将其扫描后成PDF文件,随纸质原件一同递交。
领取时间:2018年12月6日-7日,10日 9:00-16:00
领取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时代广场B座8楼,财务审计部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大乐 联系电话:024-31912800
五、应答文件递交
应答单位需递交密封的申请表、承诺书、报价单。
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2日14:00
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时代广场B座9楼大会议室
联 系 人:杨大乐 联系电话:024-31912800
六、评标方法
本次选聘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于递交应答文件时现场开标。
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