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30 11:43:15 信息来源: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集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要求,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星期日)至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4月5日(星期三)正常上班。
二、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安排,不得随意更改。
2.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节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联 系 人 :张 文
联系电话:024-31912688,18240379056
传 真:024-31912788
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
2017年3月29日